首页 首席律师简介 法律新闻 咨询留言 图  库 婚姻继承网 财富传承 婚姻纠纷 继承纠纷 涉外婚姻 婚姻房产 房产继承 经典案例 抚养/赡养 律师见证 律师随笔 业务范围 加盟合作 联系我们 新法解读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网站公告
   济南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任聪芬律师现任济南市律协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优秀委员,是济南资深的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律师。代理过大量的离婚纠纷案件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爱家护家,用法商守护财富!帮您将您的财产传承给您的亲人!您有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财富传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可电话咨询,也可电话预约后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会及时给您解答。如果满意请您在问题解决的同时把我推荐给您身边需要帮助的朋友,谢谢! 
服务热线:  17753181492 15964027812
执业机构: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乘车路线:可乘117、115、K56、137、112、K139路公交车到经十路山大路站下车。
 
友情链接
子女上大学父母掏学费天经地义?父母拒付,可否索要?
子女扶养,成年子女

 

    按照我国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对正常成年子女抚育到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时间、对非正常健康状况的应终身抚育。 我国高中毕业的青年大多数都在18岁以上。因此,只要没有法定的原因,年满18周岁,即成为成年人,已基本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与条件。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负有抚育义务。

    这几年家长让自己的孩子写借条的已经比较常见了,个人认为这是比较合乎社会发展的处理方法。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已经完成了抚养义务,而大学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父母也没有法定义务来为孩子支付学费。 从情理角度考虑,在其他绝大多数家长会让自己咬紧牙关对孩子“友情赞助”,或者这可以说是尽一种道德义务的赠与,这不能说是不对,但总是觉得孩子的成长少了些历练。在大学学业不是很繁重的前提下,应该学着去勤工助学,去多承担一些。所以一张饱含关爱的借条很值得家长们借鉴。
  [本文来自: 法易网 www.148365.com ]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版权所有:济南婚姻律师/遗产继承律师/财富传承律师咨询电话:17753181492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64号国曜律师楼(山大路南首)
联系电话:17753181492 传真:0531-58708611 Email:rencongfenlawyer@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