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节前,刘东(化名)与于丹(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双方相处后都觉得对方不错,就明确了恋爱关系。可两人相处不久,刘东就跟于丹提出了结婚事宜,并说可以先领证,结婚仪式以后再说。于丹同意后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后没多久,于丹通过旁人得知刘东与她结婚并非是真的想两人一起生活,而是为了村里拆迁多得补偿。于丹找刘东对质后,刘东予以承认。于丹感到很愤怒,就提出离婚,但是刘东不同意。无奈之下,于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